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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零带球跑四年后孩亲爹找来了 第78节(1 / 2)

就是,她高兴过了头!

她没注意看路,在经过一个路口右转时,差点撞上了一个要直行的路人。

路人企图避开她,结果手忙脚乱中被自己的脚绊倒了。

“不好意思!”沈予欢赶忙下车去扶被她撞上的人。

被她撞上的人大约二十五六岁,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短袖衬衫,下身搭配一条黑西裤,裤脚随意挽起一截,露出脚踝,脚上蹬着一双擦得锃亮的棕色皮鞋,这个装扮在这个年代的京市,是十分时尚的。

看到沈予欢过来扶他,他笑了笑,开口道:“我没事……嘶!”

他刚说完就倒吸一口气——手关节处擦破了皮,沾着细小的沙土,还渗出了血。

“出血了,”沈予欢蹙眉。

衬衫男用力吹了吹伤口,眉头紧蹙,似乎不太耐痛,但看向沈予欢还是扬起笑脸:

“就一点小伤,我回去处理一下就好了。没事,你不用愧疚,要不是我突然跑起来,你也不会差点撞上我,更何况这是我自己躲避摔倒的。”

这事两人各有一半责任。

沈予欢闻言便道:“我是医生,前面就是我就职的医院了,要不你跟我去医院,我给你处理一下伤口?”

“你是医生啊?”衬衫男闻言高兴道,“可以啊,那走吧?”

“嗯,”沈予欢点头,一看衬衫男往她的自行车后座走,她眼皮子一跳,立刻说:“医院不远,大概五百米,你走过去吧?”

她能不能驮动这么大块的男人先不说,这年头大家都比较保守。

她一个已婚妇女搭着跟自己年纪差不多的男人,谁知道会不会被人说闲话?

反正路不远、伤也不重,让他走过去算了。

衬衫男明显呆滞了一下,而后反应过来,说道:“好,那我走路过去。”

“好!”沈予欢去推自行车,“你到了就去中医科找我。”

“好。”

沈予欢骑着车先到医院,在药房拿了一瓶碘伏,换上白大褂,趁着男人没来,去接了热水。

接水时,衬衫男——孟知远来了,敲响中医科办公室的门:“请问,这是中医科办公室吗?”

这年头穿白衬衫黑西裤的人不多,林香君和杜方海同时看过去,异口同声问:“对,你来看病吗?”

孟知远环视办公室,没看到沈予欢,皱了下眉:“我找另一位医生……”

“你来了?”沈予欢刚好接水回来,看到孟知远便说,“进来吧,我给你处理伤口。”

她走到办公桌前放下热水,拿出碘伏和棉签,示意孟知远把手放桌上。先挑出泥沙,涂碘伏,再拿出创伤膏涂上:“好了。”

“谢谢。”孟知远收回手,笑着道谢。

“不客气,是我撞了你。”沈予欢拧紧创伤膏瓶盖——这是她昨晚新熬制、今早分装的,带了好几瓶来。

“主要是我突然跑起来没看路。”孟知远笑道。

沈予欢不跟他扯是谁的责任,就笑了笑。

“要开单子缴费吗?”孟知远问。

“不用,小事而已。”

“好吧,不管怎样都谢谢你。”孟知远起身道别。

沈予欢客套回应:“再见。”

第121章 苦命人

林香君一直竖着耳朵,等孟知远走后立刻凑过来:“予欢,怎么回事?伤口消毒都找到中医科来了?”

“我骑车撞了他,让他来处理伤口。”

“原来如此~”林香君一脸兴味,“但我怎么觉得他对你有点不一样?不会是看上你了吧?”

“别胡说!我都结婚了!”

“哦哦哦对对对!我就开玩笑!不过那男人长得挺俊,穿得也时尚,条件应该不差。要是撞到我,就算我年纪大了配不上他,也得把我小姑子介绍给他!”

她又惋惜,“你要是没结婚多好,你们俩站一起挺般配的!”

沈予欢语塞:“我男人也不差啊!”

孟知远确实帅,但按她的审美,她还是更喜欢谢廷川那种,面容硬朗刚毅,气场沉稳强大、不怒自威,多有安全感啊?

虽然她不需要男人给她安全感,但她更不需要男人给她拖后腿,而谢廷川一看就不是拖后腿的!

总体来说,她还是很满意谢廷川这个丈夫的——就是他的精力太好了点,如果他能控制一下就更好了!

“谢团长?对啊!你男人是谢团长,比谁都不差!我刚忘了!”林香君立刻倒戈,“差点捡了芝麻丢了西瓜!”

……

自从沈予欢说包虹的病在肝不在胃,包虹紧张一阵后睡着了,孙秉安却几乎一夜未眠。

次日一早,他向部队请假,带包虹去了军区医院肝胆科。

候诊区长椅上坐着几个人,孙秉安和包虹坐下。

气氛凝重,本有些心大的包虹也紧张起来,见孙秉安坐立不安地抖腿,又气又笑:“别抖了,晃眼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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