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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昭之华 第99节(1 / 3)

陶愈既然是江陵县县令,元羡自不是第一次见他,甚至,元羡对这个陶愈还颇有了解。

第75章

陶愈是两年前从外地调任到江陵县做县令。

江陵县作为南郡的治所,郡衙也在这里,在这种情况下,陶愈这个县令本就难做,又有当地士族,特别是像卢氏这种有兵权的强势士族,本就几乎架空了郡中权力,那陶愈这个县令就更难做了。

不过,陶愈本来也不是什么实干官员,他和李文吉基本上是如出一辙,好享乐,不务实。既然当地士族已经把持了几乎所有权力,他也无心去改变什么,能够安全地把日子混下去就行了。

既然他有这个想法,他做这个县令,虽是没有什么存在感,但是在这里日子过得倒也不错。

这里毕竟富庶,即使他不掌权,也能从这里那里得到不少好处。

黄十三郎虽只是黄氏小宗子弟,但是黄氏也是南郡数得上的大士族,非常不好惹,不管这个案子实情如何,他都不想惹黄氏一族,准备随意给判了就是。

陶愈自觉自己非常倒霉,这江陵城里,有的是暗娼在自家做皮肉生意,丈夫在外把门收钱,这种事是你知我知大家都知的事,根本不会说破;或者就是做暗娼生意,丈夫配合仙人跳,在要成事时,丈夫跳出来要报官,说是有夫之妇,讹人一笔钱。

这种说自己没有勾引,大白日被男子闯进家里来奸污的,陶愈这还是第一次遇上。

本来,这样的妇人,哭闹着要死要活,打一顿,也就什么都招了。

但此时偏偏来了这个郡守夫人,很显然,她是同情起这个女子来了。

陶愈被元羡当着燕王及一众下属、百姓劈头盖脸骂了一顿,心里能好受才怪,但他不敢当面和元羡闹将起来,他本来就不是刚直之人,又深知元羡性格强硬为人严酷,真和元羡闹起来,被她当场鞭打,自己难道能闹到皇帝那里去让皇帝做主吗?那岂不是丢脸到全天下人跟前去了。面前这个可是女人,被女人打可不会得到任何清名,被打了也是白白被辱。

陶愈因羞怒交加,面色涨得紫红,对元羡说:“夫人居深宅,有所不知,这种场面,哪次不是女子和其丈夫家人为讹诈良家男子设局,要是不是黄家小郎要来报官,他们定然就让黄家小郎赔一笔钱便罢了,这女子还会如此刚烈吗?这女子就是利用夫人您的善心,我被夫人您训斥乃是小事,夫人被这女子蒙蔽,之后被坊间作为笑谈,那便是大事了。”

难怪这陶愈在这如火炭上的县令位置上坐得这么稳当,这养气功夫的确了得。

连燕王都对此人刮目相看,这人被他阿姊骂成那样了,他都还能圆一圆,不管这事最后如何,都先给他阿姊把面子贴上。

燕王不知这事实情如何,但这种事,的确很难断定,他颇有好奇,打量在场所有人的反应,他觉得陶愈所说有道理,当然,他阿姊,自然又还从没有错过。

元羡依然神色沉沉,说:“我被笑谈,难道比一个女子的尊严和清白还要重要吗?你没有调查,只凭臆测,就下结论,这是县令所为?”

陶愈脸色依然涨红,用眼角偷偷关注着燕王的神色,见燕王没有怪罪自己的意思,便说:“听闻夫人很擅调查,此事又牵涉女子名节,不如请夫人来还她清白。”

元羡冷冷瞥了他一眼,又去看跪在下方的陈氏妇人和黄十三郎。

陈娘子哭着道:“夫人,我真是清白的。”

黄十三郎则说:“夫人,我所言句句属实,如若不实,为何我强硬前来报官。”

陈娘子的夫家便也连连喊冤,说他们在里巷里规规矩矩做人,家里小富,有邻里作证,绝对是清白人家,从没有做过任何皮肉生意,遑论是以此讹诈。

元羡说:“找一间僻静房间给我,我要看看这妇人。”

陶愈觉得自己不可能判断错,当即吩咐小吏整理了大堂旁边的偏厅,带陈娘子和县主过去。

县主身边除了婢女,还带了四名女护卫,一齐进了偏厅。

陈娘子瑟缩着站在偏厅里,目光游移,微微觑眼,不敢直视元羡。

元羡说:“好了,别害怕,你若是清白的,自然不会让人诬陷你。”

陈娘子又轻泣起来,说:“我真的是清白的。我娘家虽不是士家豪族,但也是诗书耕读之家,我幼读诗书,深明礼仪,怎么会做那种事。再者,我夫家虽不是大富,但在城外也有百亩良田,城中又有几个铺面,家中孩儿在私塾上学,我们怎么会做那种事。”

陈娘子虽着布衣,头簪木簪,衣饰简朴,但是气质清华,容貌美丽,没有真的出卖皮肉的女子的风尘气。

虽然陶愈说元羡“居深宅”,但元羡认为自己所见之女子比之陶愈定然是有多不少,看人比陶愈有眼光。

这个陈娘子,就不是那种给人设仙人跳的女子。

当然,元羡做此判断,并不只是依靠这种原因。

元羡上前,绕着陈娘子打量了一圈,又让女护卫捞起她的衣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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